(二)构建统筹联动的调解工作机制
街道劳动管理部门始终坚持把调解作为处理劳资纠纷的第一手段,加强调解与仲裁、监察执法的联动,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劳动信访、劳动监察、劳动仲裁的各个环节,形成行政调解、人民调解与仲裁调解相结合的调解工作机制。
同时充分发挥外勤、执法和仲裁三支专业队伍作用,综合助力调解工作,形成劳动争议调处联动机制。特别是在重大劳资纠纷处置工作中,建立了“部门联调·协同作战”机制,即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,相互配合,形成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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